乡村振兴背景下革命老区基层协商民主现状和路径选择
2021-12-24邬小平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田 川,邬小平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思政教学部,四川 内江 642150)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到河北西柏坡、福建古田、陕西铜川等革命老区考察,强调要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革命老区要趁势而为,需要进一步拓展与深化基层民主的内容与形式,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现有革命老区多为刚刚摆脱贫困摘帽地区,基层民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现实实践迫切需要理论界对基层协商民主嵌入乡村治理这一课题作出系统深入研究。
回顾现有文献,为本课题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启迪。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关于革命老区协商民主的研究。从历史渊源看,协商民主在革命战争时期就在根据地探索,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实践的重大成果;[2]从协商民主内容看,在20世纪30年代,包括中华苏维埃代表选举、关乎民众利益的决策和立法通过等;[3]从协商民主形式看,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有“普选制”“三三制”等。[4]二是关于基层协商民主的研究。包括协商民主的内涵,强调是在兼顾别人的偏好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利用理性去指导协商的一种治理形式;[5]协商民主与农村基层民主关系,谈火生认为农村社区存在协商治理理念偏差、协商治理规则程序失范、法治化程度低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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