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中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督导情况▲
2021-12-08吕鹏飞周宏东祝秀英刘秀玲吴梦安陈晓玲
广西医学 2021年18期
吕鹏飞 周宏东 祝秀英 刘秀玲 曹 林 王 勇 吴梦安 陈晓玲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 200136,电子邮箱:itiseva@126.com)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1月24日,上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放管服”背景下,上海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蓬勃发展,体量庞大,包含医院、门诊部、护理院、护理站、诊所、内设医疗机构等多种医疗机构类型,涵盖了从基本医疗到专业诊疗的多维度服务,承担了重要医疗服务角色,因此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管一直是卫生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尚不容乐观[1],而社会办医疗机构由于具有本身营利性属性、日常管理中存在部分疏漏、不良执业行为发生率高于公办医疗机构、专业传染病防控管理人员欠缺等特点,难以避免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潜在危险,这对此类机构的卫生管理提出更迫切的要求。本研究立足疫情防控严峻现状,对上海市某区239家707户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督导数据进行分析,旨在加强对此类机构的监管,为保障疫情措施的落实助力,为今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提供思路。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于2020年1月21日至2月17日(共4周)对上海市某区前期排摸开诊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均未设置发热门诊)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累计督导302家802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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