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下思政教育融入专业课程的理路与设计
——基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的探讨
2021-12-06赵凯
法制与经济 2021年3期
赵 凯
课程思政是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以“全员、全程、全课程”育人形式推进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的一种综合教育理念和教育形式。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课程思政”建设已经成为国家层面的教育方略。高校思政教育向专业课程的延伸和发展,对高校专业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探讨思政教育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法科学生集合知识获得、能力提升和德性塑造的综合素质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一、思政教育融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的基本理路
(一)思政教育与专业课程的有机融合
课程思政教育的基础在“课程”,课程思政教育的重点在“思政”。尊重课程教学规律是课程思政教育的根本基础。推进课程思政教育,必须将思政教育与课程内容进行有机结合,打破思政元素简单嵌入专业课程的误区。思政教育与专业课程结合是一种有机融合,是一种生态重构。只有在“大思政”的育人结构下,思政教育与专业课程的有机融合才能发挥整体效用。
课程思政是一种精细的浸润式的隐性教育而不是粗放的漫灌式的显性教育[1]。思政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只有在专业学科知识体系中寻找与德育知识体系的有效融入点,避免生搬硬套,才能获得学生的认同进而内化为学生的精神涵养和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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