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中求变:中国法律史教学改革刍议
2021-12-06沙勇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21年9期
沙 勇
(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中国法律史课程作为法学学科体系的专业基础课之一,是从法学的视角综合考察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法律思想和制度的制定、发展及演变,客观分析其利弊得失,以期从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推动现代法治理念的建构。有学者曾言:“对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传统是不可以也不必要中断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大量的可供现代法治发展借鉴的资源,我们不乏形成自己独特的法治模式的历史条件和文化底蕴。”[1]153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最根本且持久的力量,我国的文化自信源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而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精华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律史课程作为传承和弘扬传统法律文明的主要载体和媒介,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当前法学教育的大环境下,中国法律史课程的教学实践存在诸多问题和困境,亟需改革和突破。
一、中国法律史教学的现实困境
(一)课程定位不准确
在立法活动中,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二者之间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但以往高校中国法律史学科分“中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两门课程开设,容易造成学科发展不足和专业方向不清晰。2018年教育部发布《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国法律史”列为法学专业10门核心必修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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