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就“三味”语言 塑造“三度”课堂
——以《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三课“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教学为例
2021-12-06蔡长春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 2021年2期
蔡长春
(漳浦县龙湖中学,福建 漳州 363200)
教学语言技能是教师传递信息、提供指导的语言行为方式,是一切教学活动的最基本的教学行为。道德与法治作为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有其自身的学科特点,特别需要师生借助语言实现情感互动。在语言与情感互动中,教师必须起到关键性的引导作用。教师凭借教学语言传道、授业、解惑,沟通师生之间的了解,促进情感的交流。教师的教学语言激情四射,学生聚精会神;教师用语枯燥无味,学生则倍感学习无趣。现以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三课《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为例,探寻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教学的语言选择,打造“三度”课堂。
一、用语学科味,打造有深度的课堂
1.思想性与启发性
道德与法治教师必须清楚“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三个重要问题[1]。思政学科的教学具有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的特点。灌输并不是满堂灌、教师一言堂,而是要采用启发式、互动式的灌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喜欢上“被灌输”。无论是灌输或是启发,指向的都是人的思想,这就要求道德与法治教师在使用教学语言时,要把思想性要求放在首位,在知识讲授时,实现学科立德树人,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引导学做真人。因此,教师必须具备高度的思想修养,讲“真理”,说“真言”,以正确的语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准确使用学科术语。在《维护秩序》开始环节,笔者以钟南山获得国家级表彰为例,提到“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勋章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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