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轼的写作观
——以《范文正公文集叙》为例
2021-12-06王玥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王 玥
(绥化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
《范文正公文集叙》载于《范文正公文集》,是北宋大文学家苏轼所写的一篇散文,篇末有“元祐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之句,当是作于彼时。范仲淹,北宋名臣,爱国将领,字希文,谥文正,世称范文正公。苏轼对范仲淹非常崇敬,短文是苏轼受范仲淹第三子范德孺所托、为范仲淹文集所做的一篇序,用文中的话来概况就是:“且以公遗稿见属为叙”。从受邀做序到写成,期间间隔了十三年,作文时苏轼五十五岁,距离震惊文坛的“乌台诗案”也已经过去十年,正是苏轼所言“人生百半,去日苦无多”的时候。文章着墨不多,因其质朴动人,成为后世语文学习的典范篇章。本文试从《范文正公文集叙》入手,由小见大,管窥苏轼的写作观。
《范文正公文集叙》可以大致分为两部分,首先写作者对范仲淹的敬仰和终身不得一见的遗憾:“轼始总角,入乡校。士有自京师来者。”苏轼在八岁的时候读到当时文学家石介写的《庆历圣德诗》,知道了范仲淹。“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 ”“天人”二字既写出了苏轼童言童语的稚嫩,同时也写出了范仲淹在幼年苏轼心中的地位。“韩、范、富、欧阳,此四人者,人杰也。”此处由老师之口,引出韩、范、富、欧阳,赞为人杰,自然逼真,文章也极灵动跳脱。彼时的苏轼“时虽未尽了,则已私识之矣。” 时隔四十七年,但当时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说明韩琦、范仲淹、富弼、欧阳修这四个人的名字已经在幼年苏轼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