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课堂辩论激发数学思考
2021-12-03戴秀毫
湖北教育·教育教学 2021年11期
戴秀毫



学生学习有余数的除法竖式的写法有两个难点:一是除法竖式结构复杂,不同于前面学习的加减法竖式,学生不能用同化的方法把已经获得的计算经验迁移到除法竖式中;二是除法竖式内涵丰富,既要计算除法,又含有乘法和减法,理解除法竖式各部分的含义、体会除法竖式结构的合理性尤为重要。教学中,笔者以课堂辩论引领学生经历除法竖式的建构过程,帮助学生突破重难点。
一、接受除法竖式结构与加减法竖式结构的差异
课上,笔者首先出示问题:13根小棒,每4根分一组,结果怎样?学生经历了分小棒的活动后,能正确写出横式13÷4=3(组)……1(根)。然后,笔者引导学生思考除法竖式应该怎样写。学生小组讨论后,笔者先出示以前学过的加法、减法竖式以及学生根据加法、减法竖式格式迁移而来的除法竖式写法(如下图,记为写法A),引导学生仔细观察并思考这三个竖式有什么不同之处。
学生经小组讨论,发现加法、减法竖式中是3个数字,而除法多了1个余数。笔者据此提出问题:既然除法自身比较特殊,那么除法竖式的形式与加法、减法竖式的形式不同,合理吗?有的学生认为合理,有的学生认为不合理。于是,笔者把学生分成甲、乙两方,展开辩论。乙方认为:加法只有加数、加数、和,减法只有被减数、减数、差,而除法比较特殊,有被除数、除数、商,还可能有余数,所以竖式形式应该不一样。甲方认为:虽然除法有余数,余数可以像横式一样,写在商的后面,不需要为了余数改变竖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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