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教育研究的思维逻辑
——从实体性思维到关系性思维
2021-12-03鲍俊逸
比较教育研究 2021年7期
鲍俊逸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南京 210097)
一、比较:作为一种思维的哲学视角
(一)比较是一种思维的过程
比较,是思维的过程,存在于一切思维活动中,而不是一种具体的研究方法。[1]不过,比较思维在比较教育研究中具有学科的特殊性,有学者将这种比较思维称为“比较视野”。例如,陈时见认为,“比较教育研究的比较,主要是作为一种方法论层面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比较视野。比较也由此从技术层面转变为思维方式层面,从工具变成为目的”[2]。可以说,比较是一种思维的哲学,是一种关于思维的哲学方法论。再如,付轶男和饶从满认为,比较视野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一种达到汇通境界的思维框架和逻辑。[3]但是,比较的思维过程内涵哪一种思维方式,比较视野背后的思维本质是什么,这种辩证且汇通的思维逻辑如何实现,值得我们进一步深究。这就需要在思维的哲学视角上重新认识比较教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基本问题。
虽然比较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普遍存在的,比较法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是各学科共有的,但“比较教育研究不同于教育的比较研究”[4],比较教育研究中的“比较”,不只是在工具性的方法层面使用了比较方法,而是旨在更高水平的思维哲学和更深层面的实践探究,在抽象思维的基础上发现思维的关系性规律,并在实践哲学的伦理思维上进行思维的关系性建构。它在本体论和认识论层面体现了比较教育学科的复杂性思维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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