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评价,提升法治教育实效
2021-12-03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小学范晓娟
亚太教育 2021年8期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小学 范晓娟
统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是一门综合学科,为了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教师需要重视多元评价,应建立起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生评价体系,倡导多元、开放、整体的儿童评价观。法治教育评价主体、评价目标与方式、评价结果等,应从单一走向多元、从封闭走向开放,评价过程从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走向关注儿童法治意识的渗透、法律精神的培养,走向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
一、评价主体由教师走向学生和家长
儿童是课程评价的对象,也是课堂教学评价的主体,我们往往关注的是教师的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常常忽略。我们要把评价的权利还给学生,让学生自己评价学习,让学生进行同伴互评,发现彼此的优点和不足,进而对学习进行进一步思考。如在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守法不违法”中,请同学们从“悔恨的泪水”这个故事中,找出杜某某实施了哪三类不良行为,分别受到了哪些处理?学生依次找到杜某某打架骂人、强行索要财物、盗窃等不良行为,分别受到父母学校管教、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由政府收容教学、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教师让学生根据犯罪与受罚情况的轻重,用黄灯、红灯、褐灯进行排序,对的同学可亮灯。让学生对排序结果,针对所用的时间、同学的合作等进行评价,三盏灯排对的同学评为“小法官”,没做到的继续努力。让学生自己进行评价,可激发学生法治学习的积极性与兴趣,明确自己的知识学习情况,自觉养成遵法守法的意识,同时反思自身的不足,制定新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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