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教书育人为导向的高校教师评价机制
2021-12-03罗文
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罗文
(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
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高校教师作为高校的主体力量,是建设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的根本保障,承担着为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和文化强国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的时代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而教师评价机制“被视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发展贡献度最有效的激励措施,[1]对高校教师高质量发展起着关键性的导向作用,是高等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正视和优先解决的重要课题。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对教师评价作出了顶层设计,指明了改革方向。在高校稳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背景下,以高校教师评价改革作为突破口,研究如何破除现存高校教师评价机制的错误价值导向,探索构建一套以教书育人为导向的高校教师评价机制,引导高校教师回归“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的教育本质,进而催生高校办学活力与内生发展动力。
一、我国高校教师评价机制存在的错误导向
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评价流程和评价指标对教师工作能力及成绩进行考核与评价的机制,为高校教师的晋升、聘任、培训和奖惩提供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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