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天津府县志”的编纂及其学术价值*
2021-12-02李金华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李金华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天津 300350)
天津东临渤海,北枕燕山,自元代建都北京以来,作为“当河海之冲,为畿辅之门户”的重镇,具有重要的军事地位。清代,随着天津漕运、盐业、商业贸易的不断发展,朝廷对于天津的管理不断加强,区划级别不断上升,所辖范围不断扩大,地位一路飙升。雍正三年(1725),天津由以军事单位为特征的卫制转变为以行政单位为特征的州制,隶属河间府,后又升为直隶州,“明清时大州与府平级,小州与县平级”[1];雍正九年(1731),又设天津府,共辖天津县、静海县、青县、南皮县、盐山县、庆云县、沧州等6县1州,直接隶属于直隶省,附郭天津县,“以武清、沧州、静海二百六十七村庄属焉,治郭下”[2]。
古之有志,犹国之有史。随着天津区位优势的提升,天津地区的修志工作提上日程。乾隆二年(1737),天津知府程凤文、天津知县朱奎扬先后到津赴任,两位官员聘请寓居于天津查氏水西庄的江浙名人吴廷华、汪沆担任主笔,同时启动《天津府志》与《天津县志》的编纂工作,至乾隆四年(1739)历时两年,府志和县志先后成书。其中,《天津府志》四十卷,《天津县志》二十四卷。作为天津历史上第一部府县志,虽然后来史家对这两部志书多有诟病,但通览志书,体例精审,资料翔实,内容“博洽详明,超轶前著”[3],为天津乃至周边地区的地方发展史留下了宝贵的史料。
一、府县人员高度重视,组建完备的修志班底
明代正德年间和万历年间的《天津卫志》,由于志书早已散佚,仅从时人序言我们无法推断参与修志的具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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