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制度中的利益失衡与重塑可能
——以土地发展权为视角
2021-12-02徐薇茜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徐薇茜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与重要保障,2020年新冠疫情与全球多地自然灾害的影响下,很多国家采取了粮食出口管制措施,更彰显了我国坚持“藏粮于地”,以保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以保证粮食产量战略的重要性。虽然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实现了维持一定耕地数量的目标[1],但制度设计中的明显利益失衡,使其面临公平与效率不足的双重困境。一方面,将耕地用途固定为粮食生产,相对于其他土地用途的比较收益低下,致使城乡间积累了巨大差距,对农民群体而言公平性不足,另一方面,不同利用方式间的利益差异,使得违规占用等行为屡禁不止,同时粗放经营等导致的耕地质量下降问题也不容忽视,使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在维持耕地数量和质量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通过分析现行耕地保护制度利益失衡的实质原因,方有可能建构起更加公平有效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同时助力乡村振兴。
一、耕地保护制度的利益失衡与影响
(一)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与其实现路径
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初,就关注到了快速工业化与城镇化背景下耕地保护的必要性。1986年,“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被列为基本国策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发〈1986〉7号文)中正式将保护耕地上升为一项基本国策。。2000年以来,耕地保护与城镇建设的矛盾日益显现,与之相对应,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也被一再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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