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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方人权话语拓展看中国人权话语的国际化

2021-12-02毛俊响

法学论坛 2021年2期

毛俊响

(中南大学 法学院,湖南长沙 410083)

一、问题提出与概念厘定

(一)问题提出

近代以来,以“自然权利”“人人生而自由”“天赋人权”等为代表的西方人权话语,一直被认为是“不言而喻的真理”,在世界范围内占据主导地位。价值合理性与可被接受性,是人权话语对外传播和拓展的必要条件。毋庸讳言,西方人权观念在近代以来起着推动历史的进步作用,具有较多的合理性因素;更为重要的是,在过去非西方国家并没有发展出更好的人权理论。“在西方话语霸权的影响下, 西方价值偏好所规定的人权概念成为目前流行的人权解释框架”。(1)赵汀阳:《“预付人权”:一种非西方的普遍人权理论》,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但是,话语合理性不等于话语垄断性。西方人权话语所包含的进步因素并不必然使西方自动获得国际人权领域的话语主导权。因此,西方人权话语从区域范围内的体系形成到国际范围内的优势确立,势必经历一个主动对外拓展的过程。

国内学术界对国际话语权的本质、基础和中国对策进行了初步研究。首先,国内学者多根据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中的影响力来界定国际话语权,(2)参见陈正良、周婕、李包庚:《国际话语权本质析论——兼论中国在提升国际话语权上的应有作为》,载《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7 期;陈曙光、刘影:《论话语权的演化规律》,载《求索》2016年第3期。主张“从权力与权利两个维度来勾画现代西方政治话语框架形成的历史及其内在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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