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生态文明法治基本原则的凝练与展开
2021-12-02刘长兴
法学论坛 2021年2期
刘长兴
(华南理工大学 法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本源性、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1)葛洪义主编:《法理学(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02-107页。法律原则在法治体系中具有关键意义,是联结法治思想、理念和具体制度、实践的纽带,是法治体系建设的指引、决定着法治实践运行的方向,因此法律原则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准则。尽管对于“原则之治”仍有不同的理论认识,但是法律原则对于法律规则的设计和运行具有基础性作用仍是基本共识,即基于政治社会的共同价值,“人们不仅要服从规则,还要服从原则”。(2)高鸿钧:《德沃金法律理论评析》,载《清华法学》2015年第2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生态文明法治提供了基本的指引,包括基本原则层次的指引。
一、生态文明法治基本原则的意义及辨识
(一)明确生态文明法治基本原则的意义
中共十八大明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从而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回应了环境问题背景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诉求。法治是现代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基本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法治建设状况。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法治建设的思路也需要相应调整,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需求充分考虑进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法治建设,同时以法治支撑生态文明建设,进而形成生态文明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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