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加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
2021-12-02徐国良
保山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徐国良
(保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云南 保山 678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审计工作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的发展方向,为新时代审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1月审计署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同年下半年审计署和云南省审计厅分别召开了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对内部审计工作做出了新定位,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内审机构作为强化单位内部监督和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形势,深入领会新部署,充分认清新任务,深刻理解新定位,主动适应新要求,要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推动审计理念创新,实现内部审计转型升级,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履行审计监督和实现新形势下审计功能的有效发挥。
一、夯实审计基础加强制度体制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学校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当前,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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