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延安时期从严治党的实践与新时代军队廉政建设

2021-12-02冯志宏苗文录

关键词:延安中国共产党监督

冯志宏,苗文录

(1.延安大学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延安 716000;2.中国人民解放军96901部队21分队,北京 100094)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随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吴起镇。之后,其在延安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1948年3月,因革命形势的需要,中共中央撤离延安,向西柏坡进军,继续领导新的人民革命斗争。从中共中央驻足延安到离开延安,共13年时间,史称“延安时期”。延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发展阶段,是中国共产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时期。该阶段,中国共产党一方面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伟大的人民战争;另一方面也通过从严治党,不断强大自身实力。延安时期的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习近平在2015年2月视察陕西时强调,党的建设必须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必须坚持继承和创新有机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因此,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加强军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从延安时期从严治党的成功实践中汲取政治智慧和精神力量,弘扬革命正气,全面从严治军,严惩军队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不断提升部队的战斗力,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延安时期从严治党的历史动因

中国共产党率领中国工农红军摆脱了国民党的围剿,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英勇的革命斗争,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但与此同时,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和革命队伍的迅速扩充,人员成分较为复杂,军阀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以及小农思想多有表现,同时还存在着党内矛盾、干群矛盾和个别党员干部的贪腐问题,这些问题对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中国革命的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也是我们党开展整风运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原因。

(一)党内混乱思想蔓延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行动需要科学的思想作为指导。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其内部就一直存在不同的思想斗争。土地革命时期,一些共产党员思想认识不清,不能辨别真假马克思主义;“左”倾冒进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大量存在,严重干扰党内政治生态;官僚主义、山头主义表现突出,导致党内政治生活紊乱。党中央到达陕北后,这些错误思想依然存在,并有进一步蔓延之势。具体表现为:一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地位认识不到位。长征虽然是以最终胜利而结束,但是在长征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损失了大批优秀党员干部。党中央到达延安后,急需高素质的干部补给。当时的干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经过长征过来的党员干部,既有非常优秀的老同志,也有在长征途中加入的新成员;另一部分是西北早期创建革命根据地,进行土地革命的当地干部队伍。由于党员领导干部有许多来自工人或农民家庭,其受教育程度和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普遍较低。他们虽然革命热情很高,但是也存在政治信念不坚定、革命意志不坚强等问题,因此急需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认识和水平。另一方面,“左”右倾机会主义问题依然严重。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前期,“左”倾冒进主义和右倾思想对中国共产党产生严重影响。党中央到达陕北后,这种影响依然存在,对中国革命产生巨大危害。王明的“左”倾教条主义、张国焘的右倾机会主义等对中国革命产生巨大不良影响,严重阻碍了中国革命的进程。如果不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思想,中国革命将会再次面临重大风险。因此,中国共产党需要严明党纪、从严治党、及时纠错,确保中国革命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前进。

(二)党群干群矛盾突出

中国共产党来源于人民,依靠于人民,与人民群众具有密切的血肉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的好坏对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延安时期,由于党内存在官僚主义、权力主义、个人主义等作风,导致党群干群矛盾加剧,其严重动摇了中国革命的根基。一方面,党内官僚主义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一些党员干部不立足于群众开展工作,缺少调查研究,不了解群众疾苦,往往把党所领导的组织当作凌驾于群众之上的办差机关。另一方面,党内个人主义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随着革命队伍的不断发展,延安时期的共产党员队伍也不断壮大。一些共产党员个人主义思想抬头,在工作中为了个人利益损害组织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如一些干部在党内计较地位,争权夺利,发展小集团,为自身谋利益。党内官僚主义和个人主义严重损害了党和干部的良好形象,导致党群干群矛盾加剧。如果对这种现象不及时纠正,必将对革命工作产生巨大危害、对党的凝聚力、感召力产生严重影响。

(三)领导干部贪腐现象增多

随着革命成果的进一步扩大,党内以权谋私、搞权力寻租等贪腐现象也时有发生。延安时期,既存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贪腐行为,也出现集体贪腐情况。比较典型的领导干部个人贪腐案例是黄克功案、肖玉璧案和李文源案。黄克功少年时就加入红军,身经百战,功绩显赫。但其居功自傲,无视法纪,因恋爱不成枪杀无辜;肖玉璧贫苦出身,从小就受尽剥削压迫,后成为一名红军战士,在对敌作战中英勇果敢,多次负伤,成为红军中的英雄。但是因病转业到地方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克扣公款、倒卖粮油,非法牟利,甚至企图叛变革命。李文源在任富县税务分局出纳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涂改账目,谋取私利。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财务混乱、公款吃喝、假公济私等贪污腐败现象也时有发生。集体贪腐是在领导干部私自做主的情况下进行的,其表现为私自扣押没收战利品、多收少报、少花多报等情况。党内贪腐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党的纯洁性,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威胁党和边区政府的生存与发展。

(四)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弱化

早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政府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就制定了《中央巡视条例》等相关监督制度。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中国革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土地革命进入尾声,抗日战争即将爆发。这种局势下,原有的监督制度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而新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有所弱化。同时,由于革命队伍的迅速扩大,吸收了大量的农民和地方武装力量,党和军队内部成员出身更加复杂化,其思想更加多样化。要对这些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监督,其难度进一步加大。延安时期党员管理监督的弱化,诱发了贪腐行为的发生,给中国革命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二、延安时期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狠抓教育、纯洁组织、健全法规、强化监督、整治作风、惩治腐败等措施,在党内军内全面开展从严治党,取得了辉煌的成效,从而探索出一条以政治建设为核心、以思想教育为抓手、以巩固壮大组织为根基、以作风建设为突破,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群众监督为特色的从严治党的新路子,为夺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延安时期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和历史经验,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重大奠基意义,值得中国共产党人永远铭记和承续。

(一)通过教育统一思想,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

1935年12月17日,在瓦窑堡召开的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明确指出,我们党是两个先锋队:一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应该大量吸收先进工人雇农入党;二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应该大量吸收愿意为我们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入党。对于敞开党的大门后带来的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意识,会议还提出了党不惧怕非无产阶级党员政治水平不一致,党用共产主义教育去保证提高他们到先锋队地位的思想建党原则,对于大批新的干部加强党内教育,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成为迫切需要。为此,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设立干部教育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学习制度,依托抗大、陕北公学、马列学院等干部学校和各根据地扫盲班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活动,把马克思主义变为中国革命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方面,全面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19世纪末20世纪初传入中国。新文化运动时期,经李大钊等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的宣传得以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是全体共产党人的信仰。由于延安时期党员队伍出身复杂、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党员干部接触马列主义理论非常有限,这就需要通过正规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以提高全党干部的理论素养。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专门设立翻译机构,从事马列主义翻译事业。1938年5月,延安时期第一个编译马列著作的专门机构马列学院编译部成立。该机构成立后,翻译了大量马列经典原著,为延安时期党员教育提供了重要资源。1938年10月,延安成立了中央军委编译处,其主要负责翻译马列军事著作。一系列译著为军队马列主义教育提供了丰富的营养,也为中国革命胜利提供了理论指导。在马克思主义教育活动中,中国共产党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学会把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能“只会片面地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个别词句,而不会运用他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具体地研究中国的现状和中国的历史,具体地分析中国革命问题和解决中国革命问题”。[1]797同时,强调要全民学习和终生学习。把全党变成一个大学校,党员和非党员都须进这个学校,号召全党终生学习马克思主义。

另一方面,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教育。针对教条主义错误,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任务。“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2]1941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年,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二十年。”[1]795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指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就是中国的共产主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3]中国共产党以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整风运动等形式,使得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逐步确立,全党的思想走向统一,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通过纠治党员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延安时期,针对一些党员存在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的现象,中国共产党通过整治作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形成了“只见公仆不见官”良好风气。一是大兴调研之风,进一步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调查研究。1941年,中共中央制定并实施了《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在中央和地方成立专门的调查研究机构,保证调查研究在全党范围内顺利展开。通过调查研究,各级干部加深了对国情、民情的了解,制定政策更加科学,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调查研究也进一步增进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共产党员在群众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密切了党与群众的关系。二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立足人民群众,重视人民利益。延安时期,由于自然原因与外部政治环境恶劣,人民群众生活非常艰苦。毛泽东指出:“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4]467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制定了许多利民政策。延安时期,党中央组织领导大生产运动,既实现了自给自足,又减轻了老百姓负担;制定落实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既照顾多数工农的利益,又团结少数地主、资本家,使各阶级、阶层各得其所。众多利民政策进一步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开展拥军优抗、拥政爱民运动。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摒弃官僚主义习气,贯彻民主作风,接受群众的各种批评建议,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密切党群关系。为进一步加强党政军民团结,党中央还开展了拥军优抗、拥政爱民的双拥运动,党员干部和八路军战士热心帮助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真心诚意拥护党的领导,呈现出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景象,体现了延安时期水乳交融的党群关系,也使党内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通过从严惩治腐败,震慑遏制贪腐现象滋生

坚决惩处腐败,是延安时期建设廉洁政治的最有效手段。延安时期的共产党还是一个年轻的政党,党内还存在着不符马列主义思想的封建残余思想,党员的思想意识还不够纯洁,还有升官发财、自私自利等落后思想。与此同时,国民党又推行“溶共”“限共”政策,由杀头改为利诱,在金钱美女、高官厚禄等糖衣炮弹的攻击下,有些党员被拉下水。如果不及时遏制,中国革命将会功亏一篑。为此,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厉惩治腐败行为。一是全面建设廉洁政府。1937年8月,党中央在《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指出,要“实行地方自治,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5]在1943年5月制定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规定全体党政干部要遵守法令政策、公正廉洁、奉公守法,要在品行道德上为民模范和表率,要知法守法、不滥用职权、不贪污受贿、不腐化堕落。二是制定了严惩腐败的相关制度规范。为了严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条规。1938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中,把十类贪污罪的具体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对贪污数量和量刑标准做了具体规定,增强了权威性和操作性。随后,陕甘宁边区政府还相继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强调公务人员出现贪污、假公济私行为的要严惩,是共产党员的从重处罚。三是从严惩处贪污腐败行为。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但制定了反贪污反腐败的法令,而且能够严格执行。特别是对于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更加严厉。1941年施行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4]335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严惩了黄克功、肖玉璧,当时所产生的重大影响至今仍振聋发聩。虽然二人都是革命战争中的有功之臣,但是由于二人无视党规党纪,最后均被判处死刑。边区党和政府对于出现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一经发现,不论职务高低,均给予严厉惩处。据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1月至1941年6月,陕甘宁边区20个县就审理了235起贪污案件。同时,对查处的腐败分子都在《解放日报》上公开曝光,起到了强大的震慑警示作用。通过对违法乱纪党员干部的严厉查处,维护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四)通过完善监督体系,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觉悟

党政机构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完善的监督机制。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使民主联合政府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形成了较完善的党内外民主监督体系,进一步约束了党员干部的行为,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水平。一是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纪党规严格执行、党员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的重要保证。延安时期,边区党委颁布了《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明确规定在区党委之下设监察委员会;党的七大《党章》专设“党的监督机关”一章,规定要求党中央在必要时要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各地方党委也要设立各地党的监察委员会。党的监察委员会主要对党的机关、党的干部和党员同志进行监督,对违纪组织和人员进行查处等,使每名党员同志都处于党的监督之下。二是人民群众监督。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1940年起,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各解放区推行了“三三制”政策。“三三制”在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民主监督的政权形式,其中,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代表小资产阶级的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三三制”政权中,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直接处于其他阶级阶层代表的民主监督之下,有效防止了政府的权力腐败。中国共产党还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人民群众不但享有选举权、罢免权等,同时享有控告任何公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权利,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三是参议会监督。延安时期,边区参议会是边区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和民意机关,对政府监督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各级参议会“是人民代表会议,是各级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6]参议会享有广泛的监督权、罢免权、监察权和弹劾权。参议会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政府的监督,更好地推进了廉洁政府的建设。四是司法监督。陕甘宁边区司法机关包括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分庭和政府审判委员会。司法机关受同级政府领导,并在同级参议会监督下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行政权和检察权。各级司法机构在政府领导下有效发挥了司法监督作用。五是媒体舆论监督。共产党利用《解放日报》等报纸杂志披露和报道当时存在的腐败案件,以此警戒全体党员干部,提升其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通过健全法规制度,实现管党治党更加规范

中国共产党既重视思想建党,又重视以刚性的法规制度管党治党。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围绕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对制度治党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党的学习教育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组织制度、奖惩制度和巡视与监察制度等,为规范持久管党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党的学习教育制度。学习教育是提升党员素质的重要方法。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党员的学习。1940年1月发布了《中央关于干部学习的指示》,规定了学习的内容和每天学习的时间,并保持持久性和经常性。[7]同时,还制定了“学习小组制度”等。1939年3月颁发的《延安在职干部教育暂行计划》要求延安及其附近的干部应参加学习小组。1941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高级学习组的决定》中对学习小组的学习内容作出更明确的规定。把研究马恩列斯的思想方法论、中国共产党建党二十年历史和马恩列斯与中国革命的其他问题作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党员同志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二是制定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深入贯彻党的干部路线,边区党委政府先后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任免暂行条例草案》《中央关于审查干部问题的指示》等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五湖四海的选人用人原则和党的干部路线,把能执行党的路线、能与群众联系、有独立工作能力、遵守党的纪律的优秀党员同志选拔到适当领导岗位。三是党的组织制度。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制度建设上始终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核心,从根本上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增强了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早在192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就第一次将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从此,民主集中制成为中国共产党始终遵循的组织原则。1938年,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中,都对民主集中制作了强调,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从此,民主集中制作为中国共产党根本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一直沿用至今。四是完善党的奖惩制度。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38年8月15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并在此条例的基础上于1939年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强调要建设廉洁政治,严惩贪污腐化行为。1941年,陕甘宁边区通过《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强调要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腐化,并明确规定:“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4]335党的奖惩制度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了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为延安时期政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五是建立党的巡视与监察制度。早在1931年,中国共产党就制定了《中央巡视条例》。党中央和中国工农红军到达陕北后,由于国内战争的扩大化,原有的中央巡视制度无法继续施行。党中央根据时势的变化,对其进行了适时调整。1938年召开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相关决议中首次对监察委员的任职条件、监察范围作出规定。1941年11月,党中央颁布了《陕甘宁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中对中国共产党监察委员会制度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中央通过设立监察委员会、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等方式,对公职人员进行有效监察巡视,进一步增加了政府运行的透明度,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望和声誉。

三、延安时期从严治党对新时代军队廉政建设的启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军队建设也步入了新时代。我们要弘扬革命传统,认真汲取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经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推进军队现代化,为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世界一流军队而努力奋斗。

(一)加强新时代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神聚魂

行为源于思想。新时代全面推进军队从严治党,必须高度重视思想建党、政治建军,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念之基、把稳思想之舵。习近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归纳了人民军队建设中领导干部存在的十个方面的问题,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党性原则、革命精神、组织纪律、思想作风等方面出了问题,要强化思想建党、政治建军,毫不动摇地铸牢军魂。要深钻细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军队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所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学出信仰、学出信念。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抓深抓实,大力弘扬中国共产党军队建设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引导官兵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三个绝对”,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在落实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这个根本政治纪律上,始终做到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确保在大是大非和各种重大现实考验面前,始终头脑清醒、立场鲜明,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党指挥,忠诚履职尽责。

(二)加强新时代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法纪的刚性约束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8]习近平的重要指示为我们抓好新时代军队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遵循。要切实健全完善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权威和作用,真正使腐败行为在军内没土壤、没市场、没有藏身之地。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关于腐败的法律量刑主要在《刑法》中规定,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腐败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军队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立法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从信访、执纪审查、监督监察、案件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这些法规制度对推进军队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是,随着人民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会随之出现。因此,我们要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创新,增强制度的前瞻性,不断完善军队反腐制度,使之更加完善、更加配套、更加科学,更加系统。二是要在宣传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法规制度只有让广大官兵所熟知所掌握,才能自觉遵守自觉执行,也才能有效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要切实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坚决克服那种法规制定了、文件发过了、会上读过了,就等于宣传教育到位了的现象。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反复讲反复学。不仅要学法规条文,也要了解立法的本义和动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官兵深刻理解和掌握法规制度的精神内核和主要内容,并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好习惯,真正使法规制度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警示的过程,成为养成官兵自觉行为的过程。三是要强化制度法规的执行力度。对违反法规制度现象的严肃查处,是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和有力举措。习近平指出:“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要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9]要强化对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查处,既要对事又要对人,既要“问效”也要“问责”,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更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横查到边、纵查到底,严肃追究,绝不搞“下不为例”,不以资历深而姑息、不以职务高而免责、不以违者众而放弃、不以“靠山硬”而不究,真正做到人人敬畏法规、人人遵守法规、人人维护法规,从根本上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三)加强新时代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作风整治营造纯洁和谐的官兵关系

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建设历来十分重视部队的官兵关系,始终把建设良好的官兵关系作为人民军队治军之重和优良传统。在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尊干爱兵、兵兵友爱活动,巩固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从目前情况看,还存在一些影响官兵关系的不良风气和现象,如“四风”在部队还有市场,并没有完全消除;官兵身边的微腐败还时有发生,在战士入党、报考军校、立功受奖、选改士官等敏感问题上不公开、不公平;离兵现象在个别基层干部身上还有所反应,高高在上,不能和战士实行“五同”,上级不信任下级、领导不信任部属,相互之间不能以诚相待,伤了大家的感情。这些情况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官兵关系的和谐,对部队全面建设、安全稳定也带来了危害。针对上述情况,一是狠刹“四风”树新风。要把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本色作为刹“四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四风”,聚集问题、抓住要害,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形成和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进一步促进军队各项工作和建设。二是扶正祛邪纯洁基层风气。加强对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等敏感问题的巡查,从严查处发生在官兵身边的微腐败,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纯正风气。要把基层风气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充分发挥奖惩的导向和警示作用,使各级切实负起抓基层风气建设的应尽责任。三是端正对士兵的根本态度。军队的基础是士兵,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人民军队历尽惊涛骇浪,不断发展壮大,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在于拥有官兵一致这一政治优势。新时代人民军队的使命更加神圣和光荣,面临艰巨的任务,尤其需要加强军队治军水平,纯洁内部关系,确保部队的高度安全稳定。基层干部要增强爱兵观念,关心、爱护、尊重战士,充分尊重战士的民主权利,坚持以情带兵,认真解决知兵不深、爱兵不真、关心不够的问题,切实心系官兵,把政治上的关心与生活上的关爱相结合,严格管理与成才进步相协调,使团结友爱、纯洁和谐的官兵关系更有深度、更有温度。

(四)加强新时代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军中贪腐行为

从严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保持纯洁性的必要手段,是加强新时代军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如果任其腐败现象在党和军队内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军队,葬送我们伟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在人民军队内一些腐败分子的所作所为,极大地破坏了军队的形象,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习近平反复强调,必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这不仅表明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也充分说明了高压态势、零容忍态度是防治腐败的必要条件。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军委的要求上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高压威慑态势,高举反腐利剑,织紧反腐之网,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严惩军内的贪腐行为。要把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的案件要严查严处;要把彻查大案要案重案作为重点,特别是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腐败问题要一查到底;要把管人管钱管物岗位作为关键,尤其是要深挖深究重大工程、重要采购、重点领域等行业的顽症痼疾;要把查处侵害官兵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纯洁基层的突破口,下大力气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通过真查真处、严查严处、快查快处,真正肃清军内的腐败分子,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人民军队。

(五)加强新时代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教育和监督,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纯洁的重要保证。从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教育失之于散、管理失之于软、监督失之于宽。只有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才能使领导干部心有敬畏、言有约束、行有规范。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习近平还多次强调:“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10]习近平的重要指示,不仅充满了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关爱,更是为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一是廉政教育要抓经常。要把廉政教育作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把高、中级领导干部作为教育重点,结合重大教育、主题教育、干部理论培训、党委中心组学习等时机,采取党课专题辅导、先进典型引领、重大案例剖析、现身忏悔说法、革命传统弘扬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法规、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二是制度规定要落到位。从严管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从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又要从落实制度规定上严起来。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的若干规定》《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等有关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规纪律的约束作用,严肃查处落实制度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不到位的现象,不给权力脱轨、越轨留空子,形成用制度规定管权管事管人的浓厚氛围。三是日常监督要成合力。加强对部队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既要靠个人严格自律,又要靠党组织的严格监督。要积极探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专职负责、群众主动参与、对象全员覆盖、手段多维高效的立体交叉监督网络体系,真正使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衔接、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贯通、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协调、节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整合,消除监督盲点,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每名党员干部时时处处都在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中,坚决防止失察、失控、失管问题发生。

猜你喜欢

延安中国共产党监督
《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颂
中国共产党何以拥有强大的群众组织力?
中国共产党100岁啦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从延安整风运动说起
Body languages in English teaching
做到监督常在 形成监督常态
监督不因面熟而“弱视”——不主动作为的监督,就是形同虚设的“稻草人”
夯实监督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