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内涵、形成及历史演变
2021-12-02余冬林傅才武
北京社会科学 2021年12期
关键词:文化
余冬林 傅才武
一、引言
“文化是一种由特定的社会群体创造的想象和意义的集合。这些可能是一致的、分离的、重叠的、争论的、连续的或者间断的。”[1]正是借助文化,人们才能够将万象纷纭的外在世界整理出一个条理,从而在人的“认知意向”与客观世界之间达成协定。[2]文化在整个国家系统中,无论是对内凝聚或消解国家的凝聚力、树立或打破国家政治的合法性,还是定位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以至确立和伸张自己的国家利益,都发挥着“序参量”的作用。[3]
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是以共同的语言文字、历史记忆、传统价值观和共同心理特征等为纽带组成的民族文化有机体。[4]“通过一个历史和命运的共同体,记忆可以保存鲜活,行动可以保持光荣。因为,只有在共享一条历史与准家庭纽带的世代更迭中,个人才有希望在这个纯粹地域视野的时代获得不朽的感觉。”[5]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的深入发展,文化的“无意识的传承”被“有意识的创造”(文化的生产与再生产)所取代,[6]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竞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有必要对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内涵、形成及其历史演变进行较为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析。
二、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内涵
“民族”作为整词首见于《南齐书》的“民族弗格”。这里的民族,不是从体质人类学而是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而言的,一如“内华夏、外夷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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