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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表面与艺术:德勒兹事件理论探赜*

2021-12-01刘阳

文化艺术研究 2021年2期

刘 阳

(华东师范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241)

事件理论是当代艺术研究的一个新生长点。与事件化思想方法的正式提出者福柯同时,德勒兹推动了事件理论在欧陆的内在性(相对于以巴迪欧为代表的超越性)展开。他认为,事件的实质是生成,生成是对二元对立的摧毁,所生成的是处于不断变化中的非实体性存在,它生产与创造出差异。德勒兹围绕生成、表面等关键词展开的一系列相关论述,深刻阐释了艺术从事实向事件转化的进程。

一、事件所吸收者:从斯多噶到怀特海

德勒兹的事件理论是其整体哲学思想的核心。他曾明确宣告:“在我所有的书中,我都试图发现事件的性质”,因为“我花了很多时间写关于这个事件的概念”[1]。在《意义的逻辑》中,他引入了“事件”的概念,描述各种力之间相互作用固有的瞬时产生。[2]他对事件的论述,主要集中于《意义的逻辑》(1969)、《感觉的逻辑》(1981)以及《什么是哲学》(1991)等著作中,在这些著作中,他将事件视为不断变化的非实体性存在,其根本属性是“生成”(devenir)。事件并不表示本质,它本身就是含义,即“事物的事件不是发生在深度,而发生在表面”[3]219。德勒兹用“特异性”(singularité,即独异性)来阐释事件的内涵,主张“特异性是真正的先验事件”[4]41,一个理想事件(完美事件)即“一个特异性,或更准确地说是一个特异性或特异点的集合”[5]。基于这一取向,晚近学者们这样概括德勒兹对独异性的界说:

德勒兹(1990)将独异性定义为不可预测的、异质的、不连续的、与规范相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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