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符合区域教育实际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2021-12-01北京市东城区教育研修学院李春忠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党校张惠敏
青年心理 2021年19期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研修学院 李春忠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党校 张惠敏
2016年9月,教育部正式发布《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如何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目标要求落实到学校教育各项工作中,真正实现其育人的功能与价值,是当前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2020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教育评价改革需要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有效、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中国特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021年3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办学方向、学校管理、教师发展、课程教学、学生发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等重点方面构建了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这为各地开展教育评价机制与评价体系的研制指明了方向,但各地基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如何清晰地认识改革的要义,并运用适切的策略和方法准确科学地落实改革任务至关重要。
一、认识评价的专业属性,回应新时代、新定位、新要求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开篇就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要求“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不仅明确了教育评价的重要地位,而且强调了教育评价的科学、专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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