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入与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
2021-12-01石郑刘华
产经评论 2021年5期
石 郑 刘 华
一 问题的提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雇主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乐章等,2019)[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强化了书面劳动合同制度(范围,2018)[2],遏制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降低了拖欠工资发生率(Li和 Freeman,2015)[3],提高了薪资待遇(郭凤鸣和张世伟,2019)[4]。在社会保险等社会福利高度依附劳动关系的现实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卿石松和刘明巍,2014)[5],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石郑,2020)[6]和提高工作满意度(丁从明等,2020)[7]。反之,则会造成劳动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容易产生支付工资难、社会保险缺失、过度劳动(Baltagi et al.,2018)[8]、员工维权难等问题,导致劳资纠纷增多,不利于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伴随着互联网经济兴起和人工智能发展,新就业形态涌现,劳动关系更加多元化,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更为必要,能够减少各种非标准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为3.76亿人,约占总人口的26.62%,是我国重要的就业群体。然而,由于游离于户籍地与工作地之间,流动人口无法均等享受社会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状况同样堪忧。依据CMDS(2017)数据测算结果,流动人口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不足70%,过低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既损害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又阻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不利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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