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发环境规制政策的企业出口质量效应
——基于“河长制”政策的研究
2021-12-01范红忠
产经评论 2021年5期
范红忠 侯 盖 刘 洋
一 引 言
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两个重要课题。国务院2019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我国贸易发展与环境治理提出要求:协调发展贸易与环境,发展绿色贸易,鼓励企业推进绿色制造。十四五规划指出优化国内国际商品结构、贸易方式,提升出口质量,协调建设贸易强国。因此,以绿色方式推动我国贸易出口产品攀升全球价值链高端,对促进国内国际大循环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实践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高速增长,成为贸易第一大国,但出口产品多在劳动密集或是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模式粗放,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施炳展,2014[1];许和连和王海成,2016[2])。《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我国2010年废水排放总量为617亿吨,比1997年增加了48.5%,水污染加剧、水资源匮乏与“绿水青山”目标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了美好生活的实现(张晓,2014)[3]。在绿色发展理念下,中央政府推动建设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政策体系,主要分为两类:“自上而下式”环境政策和“自下而上式”环境政策(沈坤荣和金刚,2018[4];Homsy et al.,2018[5])。“自上而下式”环境政策占主导,是指由中央政府颁布政策法规,由各部委和地方政府负责实施推进的举措,诸如环保法、“两控区”政策等。“自下而上式”环境政策较少,是指由地方政府自发实施的政策,诸如首发于长三角地区的“河长制”政策等。
一个自然的疑问是,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宏观手段,环境规制政策在改善环境的同时,对我国资源配置和产品质量升级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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