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非遗”传承共同体的策略探析
——以江苏常州市为例
2021-11-30方佳
云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方 佳
(常州开放大学,江苏 常州 213001)
自国务院2006年5月20日批准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共计51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来,已经有4批共计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非遗”)。国家级“非遗”名录分为十个门类: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常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常州“非遗”现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辖市区级阶梯式的五级“非遗”名录体系。常州现有“非遗”资源性项目1228个,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13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53项、市级“非遗”名录项目131项、县级“非遗”名录项目342项。常州“非遗”按照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归类方法,分属十个门类,其中传统美术类“非遗”在国家级“非遗”名录中占4位,数量为常州“非遗”十个门类之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常州三宝”:留青竹刻、梳篦和乱针绣均属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
一、“非遗”传承基本现状分析
传统上,我国“非遗”技艺的传授和继承具有家族性。在工业现代化之前,传统的 “非遗”传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和促进了家族的生产、生活和经营,但是,随着工业现代化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的家族性传承方式在规模化大生产和人口大流动的冲击下,其局限性不断涌现出来。加上在 “非遗”申报时存在忽略急需保护名录和过于偏重代表作名录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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