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高校法律援助制度研究
2021-11-30姜飞燕
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姜飞燕
(唐山学院 文法系,河北 唐山 063000)
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全社会践行法治,这给法学教育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如何通过法学教育培养大批能够维护法治和践行法治价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近些年我国法学教育在招生规模急剧扩大的情况下,法学教育的品质却呈现下降的趋势。为此各高校也在积极采取措施改变现有局面,在确保法学专业学生理论功底扎实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建立高校法律援助组织,让学生在校园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就是目前很多高校采取的方法之一。高校法律援助组织是指以在校高年级法学专业学生、法学教师为骨干设立的为社会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社会志愿者组织,业务上受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指导。[1]将法律援助工作融入到法学职业教育可以帮助法学专业学生能够掌握法律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培养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和职业操守,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为将来成为一个法律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高校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
实现法学职业教育与法律援助之整合既是法律援助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法学实践教育改革之必然。[2]二者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实现法律援助事业和高校法学教育的良好双向发展。
(一)高校法律援助是对政府法律援助的有效补充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建立,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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