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歧视的法律规制
2021-11-30周先伟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消费者
周先伟
(东华理工大学,江西南昌,330000)
一、算法歧视现状
(一)事例导入
1.2016年,刘某在某机场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普通型车辆”,实际来的却是七座商务车。尽管网约车平台特殊时期实行“调换车型,费用不变”举措,但实际却按商务车型收费。
2.廖某因出差需要经常预订国内某知名酒店。廖某用自己和朋友的账户在相同条件下查询的房价居然相差50元。酒店平台回复称可能是手机后台缓存的问题。
3.2014年,亚马逊公司上线了一款名为“算法筛选系统”的程序,设计人员发现该算法程序识别出“女性”或“女生”相关词汇的时候,会给该份简历相对较低的分数。
(二)问题归纳
上述事例共同点体现为当事人受到算法不平等的对待。事例1中,网约车针对同一客户给出不同价格,尽管网约车平台给出“服务升级,费用不变”的解释,但实际仍按升级后的车型计费;事例2中,不同用户查询的客房价格不同,按常理,回头客都会有相应的优惠待遇,然而廖某不仅没有享受到优惠反而因为“特殊身份”收到了更高价格待遇[1];事例3中,“算法筛选系统”在无形之中对女性产生歧视。分析可知,造成该结果的原因在于程序设计员输入的原始数据存在片面性,缺少足够数量的女性求职者简历。
三事例显然违背了企业经营应遵循的公平诚信原则,同时也违背了正当程序要求。举例言之,当下线上购物狂潮火热,愈来愈多人选择线上购物,消费者在特定网站平台购物,网站显示的商品价格比同一平台其他用户查询的价格高,此种行为即违背正当程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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