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复兴背景下新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演进及经验
2021-11-29苟颖萍李晓玉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村
苟颖萍, 李晓玉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50)
中华民族复兴的社会基础在于乡村良性秩序的建构和运行,乡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以民族复兴为视角,研究新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演进及经验,不仅有利于充分认识新中国乡村治理的中国特色和中国优势,而且为建构民族复兴背景下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历史注脚,为新时代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基本思路。
一、 新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演进
1. 改革开放前的乡村治理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中国的乡村治理由此开启了现代转型发展的历史进程。稳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成为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紧迫任务。
(1) 土地改革时期。“战争和土改是在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1]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战争关”基本过去了,解决土地问题就成为这一时期乡村治理的第一要务。据统计,1949年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89.4%,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70%[2]。这一时期,全国还有2/3的地区存在着封建土地制度,贫农、雇农、中农与富农和地主在耕地资源的占有上存在较大差别,占农户总数不到7%的地主、富农,占有总耕地的50%以上,而占全国农户57%以上的贫农、雇农,仅占有耕地总数的14%,处于无地少地状态[3]。针对这一情形,中国共产党立足乡村实际,采用革命战争年代的成功经验,组织农民在全国农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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