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实证研究*
——以GZ市为例
2021-11-29张婷婷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政府职能
张婷婷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广东 广州 510053)
一、GZ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基本情况
(一)社会组织的承接能力构成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条件
政府职能转移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组织能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该过程,是衡量政府职能转移的一个关键要素。[1]通过实证调研发现,承接能力已经成为GZ市社会组织能否参与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影响要素。以下从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从职能转移的制度设计上看,只有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才具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资质。根据《GZ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办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经登记管理机关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具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资质”。该条赋予具有3A评级的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中处于优先序列,相关政府部门在转移职能时必须将其作为首要的考虑对象。因而在GZ市政府进行职能转移过程中,获得3A评级的社会组织在竞争中享有天然的制度优势。从中可以看出,GZ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进行职能转移时,十分看重社会组织的承接能力,将其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予以考虑。与此同时,登记机关的评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能力高低的标准,也成为GZ市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的一个特点。
从职能转移的实践运行上看,是否获得评级构成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条件。根据GZ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信息,具有承接GZ市政府职能资质的社会组织有214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