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一体弘扬探析*
2021-11-29刘经纬崔捷明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3期
刘经纬,崔捷明
(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下文简称三个精神)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被习总书记反复提及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学术界大热的三个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首次将三个精神作为一个整体提出。目前学术界关于三个精神中的单个精神研究数量较多,但对于三个精神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研究数量较少,为此研究三个精神的内涵,把握三个精神的内在关联性,分析一体弘扬三个精神的必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三个精神的内涵
探究三个精神的一体弘扬,首要前提是厘清三个精神的内涵,作为探究三者关系的一个支点与根据。在2020年的全国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总书记“首次深刻揭示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科学内涵”,[1]同时这也是三个精神被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提出,这三个精神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不可少的精神力量,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具有重大的精神导向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劳模精神的内涵
对于劳模精神的六个科学内涵,可以根据词语释义和劳模的行为与精神特征加以分析:“爱岗敬业”指的是劳模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对待工作岗位、对于自身职业具有敬畏之心,对于职业的价值与意义有着深刻的理性认识;“艰苦奋斗”是劳模能够在艰难的环境下不为其所影响,并为了党和国家的事业而排除万难辛勤工作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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