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数学教学中悖论教学法的实践应用
2021-11-28苟敏磷
山西青年 2021年17期
苟敏磷
(贵州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悖论具有一定逻辑学研究性质。如若对某理论进行正向推理、公理解说,具有研究的正向性。然而,在理论研究期间,对研究观点的反向思想,进行准确命题,能够验证正反命题的理论矛盾性,在矛盾式命题等价关系中,反向命题作为悖论表现。二元论思路,证实了生活中悖论思想的存在。悖论理论中,含有较为丰富的数学思想,应广泛应用在数学教学体系中,提升高等数学教学有效性。
一、悖论教学法内涵
(一)悖论理论
悖论一词来自古希腊,作为逻辑学理论的关键名称,或者称之为反论。悖论一词具有较为丰富的词义,包括外界物质与人认知存在的矛盾表现,泛指表面无争议的命题、实际上在逻辑验证时存在矛盾表现的结论。在高等数学教学体系中,悖论含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为佯谬,表示此论点看似表述不严谨,实际论证时并未表现出问题;其二为反论,表示此论点看似较为严谨,但论证结果为错误;其三为逻辑矛盾,表现在论点较为完整的情况下,论证发展逻辑中存在矛盾表现。悖论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为数学发展带来了多重可能性。在悖论学术研究发展进程中,相应变革数学教学体系,提升了数学教学发展的综合实力[1]。
(二)悖论教学法
在原有教学体系中,以知识为教学核心,悖论教学法并未获得较高重视。因此,在传统教学体系中,教学关注高等教学内容的讲解,尚未开展悖论矛盾验证的教学工作,以期保障课堂讲解方向的明确性,减少悖论引起的学术干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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