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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探析

2021-11-27王春媛刘东杰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4期

王春媛 刘东杰

摘 要:经诉前程序仍未实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检察机关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并进行起诉评估后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讼过程中应当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监督与支持并重,尊重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在判决前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到位的,检察机关应当作撤诉处理。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应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依法行政,推动诉源治理。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依法全面履职 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 撤诉 诉源治理

一、基本案情

2018年3月到4月期间,福泉公司在某市福泉山福泉龙潭景区砍伐大片茶树,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约6.2亩,搭建临时建筑用于“某汽车品牌日”活动,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区经济发展局未依法查处福泉公司违法行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针对区经济发展局怠于履职情形,检察机关于2018年5月,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多次到福泉山调查取证,通过拍照、录像、询问证人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2018年6月1日,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2018年7月6日,区经济发展局对福泉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福泉公司改正违法行为,补种茶树恢复原状;对其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处以相应罚款。当月,福泉公司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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