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西方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
——评《声无哀乐论》和《论音乐的美》
2021-11-27朱家玉
黄河之声 2021年20期
朱家玉
一、自律论发展历史渊源
在西方音乐美学中,自律论美学的概念是1929年德国指挥家和音乐学家费利克斯·卡茨在《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书中首次应用的。然而,在西方文化中,我们可以依稀摸索出它发展的轨迹。沿着这条轨迹的方向,我们的目光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希腊时期。
如果说现在的音乐自律美学思想是一棵参天大树,那么古希腊时期的音乐思想可以算得上是刚刚萌芽的一粒种子。古希腊时期的毕达哥拉斯强调从形式方面去探索事物的美。把“数”当作音乐的本源。“数”正是一种形式的体现,具有形式的因素存在。中世纪时期,神学家奥古斯汀、托马斯等人他们把音乐美作为上帝的绝对美的体现,又强调事物的美在于形式。18世纪末,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阐释音乐的美是一种纯粹的美,是不涉及任何概念的,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也不会表示什么。康德并不熟悉了解音乐,只是在哲学方面进行思辨推演。他排除纯音乐的内容因素,承认形式就是一切。这一观点也成为了汉斯立克在《论音乐的美》中阐释的自律论美学思想的渊源。
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中,是否存在自律论美学思想,这在学术界是一个并无定论的问题。由于在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时期,诸子百家的思想大多服务于君王,很少探讨音乐的本质和音乐本身的美。所以在过去的音乐美学思想著作中很少有阐述这方面的内容。与西方音乐美学思想相比,中国传统音乐自律论是有所缺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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