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汽车保险欺诈防范
2021-11-26张雨桐
魅力中国 2021年17期
关键词:被保险人
张雨桐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一、前言
汽车保险欺诈是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虚构或编造的保险事故产生错误认知而对虚假的保险责任进行赔偿的行为[1]。这种行为对保险公司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给整个保险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如对于市场急需的险种,保险公司不敢贸然推出或时开时停。在对计算保费进行厘定时需要考虑欺诈。理赔时为识别真伪而奔忙,增加了成本。
二、汽车保险欺诈形成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
1.社会诚信体系和监控机制的缺失
部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律意识不强,对保险法相关规定不熟悉,对违法界限模糊不清,在常识认知里对保险欺诈陷入错误认识,以为保险欺诈只是一种欺骗行为而不是违反行为,这种错误认识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无所忌惮,出于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所作所为没有破绽,可以瞒天过海。加上有不少投保者对保险的意义认识不清,认为自己白白把钱给保险公司自己却没有获得任何好处决定内心不平衡,同时社会缺少对这种行为的谴责和监督作用,并没有对于这种行为并没有纳入诚信记录,导致一些不法分为所欲为。
2.法律环境的保护和保险业信息共享不及时
保险合同出现争议时,法律上通常会按照利于被保险人进行解释,这样一来,使得部分被保险人有了错误认识,认为自己在受法律保护可以对本不该获得赔偿的得到赔偿,这也使投保人权利滥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