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章在电子公文系统中归档探索
2021-11-26芦振辉金华市档案馆
浙江档案 2021年4期
关键词:信息
芦振辉/金华市档案馆
随着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政府”工作的不断深化,在政府的业务系统和电子公文系统中产生了大量电子文件,对这些电子文件国家先后出台法律法规,明确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对于档案部门来说,对大量公文进行电子化归档成为不得不面对的新课题。本文重点探讨电子印章在电子公文系统中如何准确归档,从而保证其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存档价值。
1 电子公文归档现状分析
1.1 档案基本属性和法律效力
新修订档案法第二条对档案的定义是“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个定义明确了档案是由机关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产生的;明确了档案的形态、记录方式的多样性,形态可以是文字、图表、声像等,记录方式可以有实物、纸质、电子等;明确了档案是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直接形成意味着档案是各种活动直接形成的最原始的资料,其原始性意味着档案最大限度保留了活动的痕迹,而这些痕迹能被第三方机构核实鉴定,显现出法律凭证的作用,这也是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原件归档的原因所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