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温州绿色发展综合评价与分析
——基于政府环境责任视角
2021-11-25李健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李 健
(温州商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一个有机整体,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障,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近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履行政府环境责任。2020年11月18日举行的“2020中国幸福城市论坛”上,温州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这是温州连续两年上榜“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并位列当年的地级市榜单榜首。温州因在“两个健康”、生态环境、生活品质、携手抗疫等方面表现优秀而获此殊荣,这也表明,温州市政府在履行政府环境责任方面,向全市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政府环境责任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1.政府环境责任与绿色发展
政府环境责任是政府及其所有部门的责任,不仅环境行政部门应当承担环境责任,政府其他部门也应当依法决策,并在决策过程中考虑环境因素[1]。尽管环境污染问题是众多因素导致的,但政府是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环境保护也是政府履行职能的任务之一。要更好地建设服务型政府,找到政府承担环境责任的问题所在是至关重要的[2]。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承担环境责任存在的问题,加强考核监管是必由之路。科学设置政府环境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有助于发挥行政问责的评判功能和引导功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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