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犯罪的被害预防与效果评估
2021-11-25江耀炜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21年5期
江耀炜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法政学院, 南京 210044)
网络金融犯罪的一个鲜明特点是涉众性,涉众性的特点导致这类犯罪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甚至产生“群访群闹”危及社会治安治理。在互联网的帮助下,金融犯罪从传统实体空间领域延伸到互联网领域,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互动不受地理空间的限制,使得再简单的网络金融犯罪影响范围都可能波及数个省份乃至全国,网络金融犯罪治理的迫切性成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过程中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网络金融犯罪治理的时代背景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兴起
在信息技术革命与金融创新的共同作用下,网络与金融实现了深度融合,网络金融迅速发展,各类新型网络金融产品被不断推出,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网络金融犯罪也随之产生,各种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的金融犯罪相继出现,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更使得系统性金融风险积聚,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网络金融犯罪是新兴的刑事犯罪,与金融创新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进步密切相关,使得网络金融犯罪现象在生成机理上与传统犯罪存在较大的区别。
网络金融活动中的网络交易突破了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具有资金快速流动的特点,使得网络金融可能成为洗钱犯罪的新途径、新工具与新领域。网络金融犯罪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技术进行信用卡犯罪,此类犯罪的手法主要表现为通过网上购买等手段获取客户信息,再利用网络金融产品的漏洞实施信用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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