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研究
2021-11-25侯雪韵
现代交际 2021年8期
侯雪韵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 江西 赣州 341000)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众的婚姻家庭观念不再如原来一般保守,稳定性大大降低,再加之离婚手续简单,离婚逐渐成为社会常态。根据官方数据来看,2019年前两个季度的全国登记离婚总数310.4万对,比2018年该时期同比增长20万对。高离婚率是社会现状,不及时规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法律不仅体现社会诉求,而且调和社会主体不同诉求的冲突与矛盾,如何在个人主义和家庭主义之间寻找平衡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就是立法回应社会现实需求,对避免冲动离婚、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离婚自由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原则,无数个婚姻家庭关系组成社会关系,离婚自由是相对的自由,且受到法律和道德限制。离婚冷静期制度表面上是国家干预了公民的婚姻自由选择的权利,究其根本,该制度是在尊重夫妻双方意思自治的前提下给出时间,使其认真考虑离婚事宜,这不仅是对夫妻感情负责的表现,而且对于维持家庭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一、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域外考察及启示
婚姻家庭对于公民个人及社会的意义是无可取代,高离婚率已经成为各国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各国纷纷修改婚姻家庭法律以适应社会的需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韩国和英国的婚姻立法和配套措施就具有研究和参考的价值,应对其可借鉴之处进行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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