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创新研究
2021-11-25张俊林
法制博览 2021年17期
张俊林
(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江苏 泰州 225500)
新行政法推行要求基层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好自身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出基层在强化监管执法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基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监管建设工作,科学有效做到民主行政、规范行政以及依法行政,最终实现国家建设发展执政为民的总体目标。作为基层市场的监管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律制度依法办事,正确认识到本职岗位工作的重要性,要注重提升自我实践创新意识和能力,结合实际监管工作问题,及时采取优化改进工作措施。
一、当前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理念落后,监管认识不统一
基于国家新行政法制定实施下,基层监管部门开始加快职能转变的工作步伐,从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有效转换为“宽准入严监管”。然而一些基层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监管工作理念较为落后,他们思想观念过于保守,仍在沿用传统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工作模式,内部监管工作制度更多是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其实际性作用。除此之外,对于市场上准入后发生的监管问题,一些基层监管部门存在着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他们普遍认为理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工作原则[1],即该企业是由工商部门发出营业执照的,那么就应该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责任应该由工商部门全权承担。这种错误的监管认识观念一定程度影响到我国市场监管机制的创新改革,还会导致市场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严重下滑,不利于保障人们的切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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