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交强险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2021-11-25曹靖媛李继坤
法制博览 2021年17期
曹靖媛 李继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4)
一、问题的提出
智能网联汽车(下文简称“智能汽车”)是当前驾驶自动化发展的主要趋势,并逐步进入大众生活。然而,伴随着自动驾驶等级的提升,驾驶员的角色也逐步从驾驶人转变为乘客。“用户”身份的转换使得原有的相关法律必须做出一定的调整与规制。其中,智能汽车交强险的法律问题就较为突出。
二、现有交强险体系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传统投保人的适格及其保险利益
传统交强险成立的前提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具有一定过错。但就高阶智能汽车应用层面,当动态驾驶任务由用户转移到系统完成,用户本身不具备也不应具备特定的注意义务。这意味传统投保人的适格及其保险利益出现以下变化:第一,以侵权损害赔偿为法理依据的交强险,因前述而使受害人获得相应损害赔偿请求权缺乏相应基础,或造成获赔困难以及无责任赔偿限额的普适化,有违交强险确立之初的公益性愿景与赔偿受害人损失的目的。第二,由于用户并非事故责任主体,对于受害者的人身、财产损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因而不具有保险利益。第三,由于该阶段用户仅具有乘客身份而不实际承担或接管驾驶任务,对投保人需具备驾驶执照的要求及将被盗抢期间车辆事故作为追偿条件似乎也失去存在价值。当然,基于“谁享受利益谁承担风险”的传统观念以及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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