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老子韩非列传》写作意图之阐释
2021-11-25赵明
管子学刊 2021年2期
赵 明
(西南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715)
一、史家“序事”与“作文”之真意
《史记》中老子与韩非子同传,老、庄属于道家,申、韩属于法家,《老子韩非列传》(下文简称“本传”)因此可谓道家与法家同传。史家如此安排的理由显见于文本:其一,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指”(1)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288页。从逻辑意义上阐明,道家思想涵摄了法家思想之精要,司马迁赞同其父之主张,而同传记叙道家与法家;其二,本传中明言庄子、申子、韩子“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2)司马迁:《史记》,第2156页。;其三,本传中明断“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3)司马迁:《史记》,第2143页。,韩非虽师从大儒荀子,但他贬斥儒家的思想立场却十分鲜明。
现代思想史学科建构先秦思想史谱系,正是以这三条理由为基础的。譬如郭沫若的《十批判书·韩非子的批判》,开篇便说:“韩非子,根据汉人的分类法,是属于所谓‘法家’的。”“汉人”之所指,显然是以司马谈、司马迁父子俩为代表的。“韩非在《史记》本与老、庄、申不害同传。申子之学既‘本于黄老而主刑名’,慎到也‘学黄老道德之术’,而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离先秦不远的司马迁,他的这些评述应该是有根据的。”郭沫若明确论断:“韩非攻击儒家的态度在先秦诸子中恐怕要算是最猛烈的。虽然我们知道原始法家出于儒,但他对此并不曾感谢。我们再根据《史记》,也知道他曾‘与李斯俱事荀卿’,是荀子的门人,而在他的书中并不曾称述过他的这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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