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产业链“链长制”对天津市产业创新的经验启示
2021-11-21郭海轩王新钰
天津经济 2021年7期
◎文/郭海轩 王新钰
近年来,有关省市推行的产业链“链长制”,是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方面做出的积极探索。
一、“链长制”的概念及发展阶段
“链长制”最早出现在湖南,2018年湘潭在全国首提“链长制”。2018年7月,湖南省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分工方案》,省级领导开始参与“链长”的相关工作。2019年8月,浙江省为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提出在开发区开展“链长制”试点,评选出27家链长制试点示范单位(27条链)、38家链长制试点单位名单(39条链),“链长制”在浙江省省级层面上开展实施。2020年以来,江西省、山东省、深圳市、河北省、河南省、广东省等一批省市基于本地产业发展特征,纷纷出台工作意见、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实施具有针对性的“链长制”政策。
目前,国内关于“链长制”的文献还较少,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国内学者在“链长制”的由来、产业政策、产业生态等方面的研究涉及“链长制”的内容,如孙华平、包卿分析了“链长制”的来龙去脉与功能角色,认为产业链“链长制”以产业集聚为基础形成,着重打造互动融合的创新生态圈,以实现融通协同发展。刘志彪、孔令池分析了“链长制”出现的内在经济逻辑以及我国地方主导型产业政策创新和演变的方向,针对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张贵从以“链长制”推进产业链现代化角度出发,分析“链长制”实施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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