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司徒绛曲坚赞制定的《十五法典》
2021-11-20拉毛东知
海外文摘·艺术 2021年17期
拉毛东知
(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青海西宁 810007)
《十五法典》是14 世纪中叶,帕竹政权执政期间由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历代法律纂集而成的一部法典。《十五法典》共有十五个法条,对藏族社会影响如“玉龙鸣宣”般极其重大而又深远,故称为《玉龙鸣宣十五法典》。
1 历史背景
元朝末年,萨迦政权因各教派之间争夺经济利益和政治势力,1290 年发生了“止贡林洛”事件,导致卫藏地区间藏族内部矛盾尖锐。1349 年,萨迦家族的四个拉章因内部矛盾扩大,导致政权逐渐走向衰落。1322 年,绛曲坚赞担任帕竹万户长后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从整顿吏治入手,惩治贪污、减免苛捐杂税。二十多年后,先后打败止贡巴,雅桑和蔡巴。之后绛曲坚赞便站在本钦吉瓦桑波一方,带兵攻打本钦旺曲尊珠,处决了一批反对者,控制了前后藏大部分地区,建立了帕竹政权。《西藏王臣记》中道,绛曲坚赞担任第悉之时,“从此直达极西边区,无不从命,全部归附于帕竹派统治权为之下。并且所有西部边境的诸小王,也都依照方俗贡献财务和缴纳赋税。”绛曲坚赞担任第悉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和发展帕竹地方政权。将十三万户改为十三个大“宗”。任选建功立业者为各宗的“宗本”,并实行三年轮换制。此后,为了缓解新旧官员的内部矛盾,重新测量土地,建立新的差税制度,大力推广谿卡制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加强藏区与内地间的贸易往来。出现史称为“老妪背金”之安定的社会局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