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模式探索的理念与实践
——以法学实践课“五融五有”工作法为例
2021-11-19徐骏,杨晨
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徐 骏,杨 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政法学院,江苏 南京 201044)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就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以来,课程思政已成为高校教学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重要课题。2020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教高〔2020〕3号文”)后,课程思政的工作试点和模式探索全面推进,各高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课程思政建设,课程思政示范高校、示范课程、示范中心和教学名师(团队)纷纷获批,形成了一批课程思政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成果。
课程思政的目标宏大、要求严格、内涵丰富,覆盖全部课程和育人全过程,实现形式和路径多元开放,对高校管理者和教育工作者提出了许多新的命题和挑战:一方面在学理上“课程类型说”“教育理念说”“思政方法说”“教学体系说”“实践活动说”“多重属性说”等观点互相纠缠;在实践中则出现非思政课程的思政化改造和思政课程的非思政化改造两种错误倾向。[1]另一方面,课程思政在组织管理工作中出现顶层设计日臻完善而教学主体动力不足、偏重于课堂理论教学而缺失于社会实践等环节、偏爱家国情怀的宏大叙事而忽视春风化雨的氛围营造等现象。此外在技术层面也暴露出思政教育环节设计生硬刻意、例证空洞缺乏说服力、单向灌输难以引发共鸣等问题。
在顶层设计和基本理论构建已经完成的当下,从事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对课程思政的认识、认同、自觉行动和主动创造理应是推进这项工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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