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推进机制与政策特征
——基于省级政策文本的分析
2021-11-18王振兴周建国
湖北社会科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文本
王振兴,周建国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然而,伴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我国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松花江水体污染、2017“跨年霾”等恶性污染事件凸显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并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依赖一系列创新性政策和制度的指导与推动。相较于传统的命令型环境规制政策,21世纪以来我国逐渐重视发挥市场的作用,开发市场型政策工具来应对环境问题。[1](p91-108)2002 年,我国开始推行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并于2007 年扩大试点。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以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政策目标。
开展排污权试点十余年来,我国排污权交易取得较大进展,也吸引了学界的普遍关注。已有研究成果集中关注排污权交易机制设计,并结合实践情况探讨政策的有效性。排污权交易理论肇始于加拿大学者Dales,基本思想是在控制一定区域排污总量的前提下,建立交易市场来买卖排污量,借助市场化力量降低控制污染的社会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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