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师资格制度对我国教师教育模式创新的启示
2021-11-13苏海成云蒲大勇
世界教育信息 2021年7期
苏海 成云 蒲大勇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或条件等所做的基本规定。教师资格制度又称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既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法定许可制度,也是国家对教师职业的认定制度[1]。教师资格制度作为从事教师职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决定着教师教育的内容、过程、方式、模式、考核等,对教师教育具有导向和制约作用[2]。在我国,从1993年的《教师法》和2000年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再到2013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纲领性文件的颁布,全面推开了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实现了我国教师资格制度从确立之初的部分试点到全面实施、从终身制到定期审核的重大转折。2015年,我国首次实行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并建立试题库,考试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3]。这一政策的执行,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教师资格制度,顺利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具有历史性意义。近年来,伴随政策的支持,我国教师资格证制度得到了逐步发展与完善,形成了“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与此相应的教师教育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从相关研究文献来看,在教师资格制度背景下我国教师教育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我国与美国的教师资格制度有相似之处,加之美国教师资格制度相对成熟,教师教育经验较为丰富,经历了一个从重数量到重质量,从低标准、宽要求到高标准、严要求,从各县各州分散独立到全国逐步统一标准的完善过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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