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治理中的探索与实践
2021-11-12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
民主与法制 2021年24期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 崔亚东
2007年3月至10月,习近平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在此期间,他肩负着党中央和上海全市广大党员及干部群众的重托,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实现“努力建设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创新更加活跃、生态环境更加友好、民主法制更加健全、城市文明更加进步、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提出和回答了上海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这其中包含了大量关于如何为治理超大规模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的论述,涉及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执政、依法治市、立法、执法、司法、权力监督制约、公民合法权利保障、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和领域,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和探索的重要阶段。
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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