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
2021-11-12
民主与法制 2021年24期
主论 我国应建立覆盖全民、以参保人自行筹资为主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伴随人口老龄化,家庭护理已难以满足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为此,“十三五”规划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十四五”规划建议进一步要求“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部分地区已开展试点工作,但是对于参保对象、基金筹集、保险待遇等核心问题试点不一。就参保对象,存在覆盖全民与仅面向老年居民之不同制度设计;就基金筹集,各地对于个人、单位及政府是否负担筹资义务规定不一;就保险待遇,各地对于给付对象、给付方式及给付标准规定不同。对家庭、单位、国家的职责定位以及对弥补家庭护理能力不足的路径选择,是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础。基于平等原则、补充性原则,我国应建立覆盖全民、以参保人自行筹资为主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对家庭护理能力之不足,立法应兼采支持劳动力回归家庭与护理社会化的应对路径,同时设立实物与现金给付方式,建立护理假等配套制度。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银波
1 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已初步建成,通过对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在某些领域依然存在立法空白,法律体系效力层次冲突,一些法律条款中存在漏、弱项等问题,执行保障也需进一步优化。对此,借鉴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模式,结合我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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