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例解读莎士比亚悲剧作品的艺术特点
2021-11-12唐澜心
海外文摘·艺术 2021年4期
唐澜心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成都 610066)
威 廉·莎 士 比 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戏剧家、诗人,现存剧本38部、长诗两首、十四行诗154首。《罗密欧与朱丽叶》是1595年创作的一部早期悲剧(喜剧创作高峰后,悲剧创作伊始的独家创作),但是“洋溢着喜剧精神”。创作背景是伊丽莎白女王统治后期英国新旧国王即将交替,社会动荡性日益凸显,矛盾日益加剧,各种权势日益纠葛,承载着较为复杂的过渡性特征。亚里斯多德认为,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因此,从语言描写、情节构思、人物塑造、主旨表达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便更有理据性。
1 语言描写:风格错杂,诗意流淌
1.1 诗一样的语言
《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着“诗一样的语言”。黄奕采认为这部作品“有纯洁高雅、美丽动情的诗化语言。特别是那些巧用修辞、切情切境的诗化语言具有很强的表现力,极大地提升了文学品位。”郑媛眉认为十四行诗的格式在作品中十分典型,并且朱罗二人各自的独白、对白也颇有鲜明的“诗歌化”特征。
在句式结构层面,多用短句、散句。灵动短小,但蕴含丰富;疏疏落落,但形散神聚。正是在短小、简洁、精悍的语词之间,才最能肆意和轻松地直接倾吐悲愤之情,塑造出悲剧的鲜明特色。比如“名为睡眠,实则是永远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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