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历程与展望
2021-11-08燕丽雷宇张伟
中国环境管理 2021年5期
燕丽,雷宇,张伟
(1.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研究所,北京 100012;2.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 100012)
引言
自2013 年来,中国已经发生多次区域性大面积严重灰霾污染事件,灰霾污染成为中国公众关注度最高的环境污染问题[1,2]。研究显示,在大气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很大程度上受到周边区域的影响。如北京和天津以及河北东部城市,PM2.5受外省(区、市)影响较大,区域传输对北京和天津的贡献接近50%。通过模拟发现京津冀13 个城市O3污染受传输贡献显著(>80%)[3,4]。建立横向跨区域大气治理的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是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5]。
党中央、国务院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5 年9 月1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其他地方要结合地理特征、污染程度、城市空间分布以及污染物输送规律,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源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因此,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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