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基于税额标准的提高
2021-11-08龙凤葛察忠林菲连超毕粉粉胡天贶
中国环境管理 2021年5期
龙凤 ,葛察忠,林菲,连超,毕粉粉,胡天贶
(1.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2.中央财经大学,北京 100081;3.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引言
环境税的研究可追溯至阿瑟·庇古的庇古税理论,他认为征收庇古税有利于将排污者的资源环境成本内部化,是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经济抓手。环境税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能源机构和欧盟委员会[2]将环境税定义为“政府征收的具有强制性、无偿性,针对特别的与环境相关税基的任何收入”。相关税基包括能源产品、机动车、废弃物、实测或估算的污染物排放量、自然资源等,即广义的环境税。狭义的环境税是指以保护环境为主要政策目标、独立开征的环境税税种。2016 年我国颁布《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1 月1 日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是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政策目标的独立税种,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 大类污染物、共计117 种污染因子进行征税,是我国利用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绿色税制建设的重大突破,同时对全球构建绿色税制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环境保护税是由排污费改革而来,法律刚性大大增强,征收率有所提高,同时相当一部分省份相比排污费时期提高了税率。因此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是否会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影响?如果有影响,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解答这些问题是评估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关键之一,也是为我国未来环境保护税政策改进方向和力度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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