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调整净现值法的我国采矿权估值应用研究
——以黔西南晴隆锑矿采矿权为例
2021-11-06胡煜昭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5期
朱 敏,胡煜昭
(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会计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2.昆明理工大学 国土资源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3)
0 引言
采矿权价值评估对矿权出让、出售、抵押以及相关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司法价值裁决等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可为矿权市场有效、规范运转提供重要的价值参考依据.但目前关于采矿行业估值方法系统的前沿研究不足.
国内外学者对采矿权价值研究主要围绕与收益和成本相关的传统现金流量法(DCF)展开[1].少数学者对市场路径相关的销售可比法进行了探索.晁坤等[2]提出了引入实物期权理论作为传统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补充,认为适当增加矿权期限可增加矿业权出让者收益,鼓励投资者通过长期投资持续大规模生产.吴岑等[3]以国外大型锆钛矿为例,介绍了未来收益法的运用,提出收益法比成本法更贴近市场.赵忠琦等[4]对矿业权可比销售法优化路径进行研究,建议用模糊决策方法对数据库矿业权与待评估矿业权特征进行比对筛选,推进市场路径评估方法的完善.杨程等[5]提出在实物期权框架下建立基于Black-Schole模型,完善国际环境不确定下的采矿权评估模型,认为国际环境变异程度增加等可以增加海外矿业权价值.杨玲等[6]通过矿业上市公司抽样调查,实证资本结构和盈利能力对企业价值产生正向影响.
传统净现金流量法(DCF)和可比销售法虽然都可应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对矿权项目进行估值,但忽略了负债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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