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的建议
2021-10-30赵丛侯吉聪张红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9期
关键词:对策
赵丛 侯吉聪 张红
摘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由排污许可改为自主验收,强化了建设单位“三同时”主体责任,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工作,本文对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流程、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如何提高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水平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自主验收;建设项目;对策
根据2017年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再是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生态环境部门验收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使用,并对项目验收结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1、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流程
1.1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自行或委托其他技术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和审批要求等,如实编制验收报告。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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